各村(社区居)委会、有关单位:
《民众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民众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的精神和市政府《关于中山市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府〔2011〕140号)的要求,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镇党委、政府,“两委”研究讨论通过,特制定民众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攻优势工业,提升现代农业,迅速壮大三产,保护优化环境,科学协调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以开展名村创建活动为抓手,充分挖掘我镇自然地理、历史遗迹、风土人情、产业特点等资源禀赋,实现保护乡村自然风貌、传承乡土气息、保护历史建筑、发掘传统文化、美化生态环境、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推动村管理精细化的目的,使我镇的村环境更加优美,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秩序更加井然,发展更有特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乡村风情
坚持从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实际出发,切实保护村生态环境,以当地的村庄风貌、文化底蕴、产业基础为依托开展创建工作,名村要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民众镇村特色和乡村元素,反映岭南农村文化特点和经济发展情况。
(二)坚持幸福宜居
坚持与新农村建设、宜居村建设、绿道建设等有机结合,特别是要以村整治和村管理为突破口,重点通过改善美化村居住环境,创造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使每一个创建成功的名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和群众的幸福指数都得到明显提升。要坚持实事求是,不简单命令、盲目攀比,不搞大拆大建、盲目推进,保障居民的切身利益。
(三)坚持特色突出
根据不同村的基础和特点,因地制宜创建韵味各异、特点鲜明、主题突出的知名村。充分挖掘水乡等自然元素,历史遗迹、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人文元素,以及产业、产品等经济元素,提升特色品牌效应,体现名村有别于普通村的地方特色和个性魅力,防止千篇一律。
(四)坚持典型示范
按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和自愿主动的原则,成熟一个,命名一个,确保创建质量。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增强策划包装和宣传推广能力,把民众镇名村建成新农村建设的精品典范,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推广性,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
三、目标要求
在全镇范围内选取生态环境优美、生产生活舒适、居民安居乐业、社会管理精细、岭南风情明显,具有一种或多种特色优势,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有较高知名度,能代表新农村建设水平、建设发展方向的宜居幸福名村作为试点开展镇级名村创建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创建市级名村。
四、重点工作
(一)编制名村建设规划。创建村要根据名村创建标准,结合村实际,编制名村建设规划。名村建设规划要坚持人与环境和谐共处,体现文化内涵,反映特色风情的原则,适当调整用地结构,优化村庄布局,注重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村落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交通、水利、环保等规划相衔接。
(二)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创建村要按照宜居村的要求,在“五整治”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强化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水体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物排放的治理,清除河塘淤泥、杂草漂浮物等,整治巷道危桥、环境“脏、乱、差”等现象。加强村道路、河涌堤岸和居民庭院的绿化美化,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化档次。加强对古树的保护,抓好村公园建设,进一步优化村生态环境。
(三)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加强标志性景观建筑、景观道路及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进一步完善村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电、通信及公共交通等设施。加强村危房改造,实现村人均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木结构住房面积。健全村医疗卫生等村服务机构,提升村各项服务功能。完善村文化室和各类文体娱乐设施,不断满足当地居民精神生活需求。
(四)加强基层社会建设。加大民生工程推进力度,千方百计解决关系村居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加强村社会治安管理,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开展村民主法治教育,建设人际和谐、文明祥和的村庄,推动邻里关系融洽。扎实开展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村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重提高班子成员素质,增强居务管理和经济发展能力,促使村管理工作更加高效有序。
(五)提升丰富特色优势。实施特色提升工程,创建村要根据各自的特色现状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完善配套设施,推动特色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明显。有产业特色的村要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品牌建设,提高生产效益;有文化特色的村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人文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工作,拓展文化内涵,开发文化产业,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有生态特色的村要结合实际,整治和保护自然风貌,巩固并提升良好的生态环境。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创建名村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镇创建名村工作领导小组,由民众镇镇长任组长、主管农口线党委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办、党政办、宣传办、教办、卫生办、规划建设办、经贸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规划所、国土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旅游办、环保分局、水利所等单位领导作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有关名村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镇级名村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参与名村创建工作,形成合力。
镇创建名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农村办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创建工作,包括开展创建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指导协调各村开展名村创建工作,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成员单位对名村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选等。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农业办:承担镇创建名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村集体资产管理和指导村财务公开,整治基本农田,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增效;指导村绿化、美化工作,保护古树名木,指导开展林业生态整治和提升工作。
2、党政办:参与名村建设规划方案的审核,协调名村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立项等。
3、宣传办:负责对名村创建工作和名村整体形象的宣传报道,树立创建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提升名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协调有线电视电缆整治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名村创建工作的宣传、统筹和协调。
4、教办:监督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指导教育设施的完善,提升居民对教育的满意率。
5、卫生办:指导村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6、规划建设办:负责指导项目招标,改善村居住条件,落实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等工作。
7、经贸办:协调指导村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产业环境,实施产业特色提升工程,完善特色产业展示,宣传相关配套设施。
8、旅游办:指导村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完善旅游设施,提升传统特色和旅游品牌,促进名村旅游业发展。
9、社会事务办:指导完善村公共服务设施,开展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指导做好社会救济等工作。
10、财政所: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查,财政资金的安排、审批、拨付、使用监督和核算。
11、规划所:负责指导编制及审核名村建设规划,指导保护和提升生态特色。
12、国土分局:参与名村建设规划审批,使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指导审批名村有关创建项目的用地,解决重大项目用地指标问题。
1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牵头整治乱搭乱建、乱张贴、乱拉挂等现象,指导通信、通电、宽带等村各类管线的规范化治理。
14、环保分局:负责监督村环境保护工作,清理违规排放、违规养殖行为,指导环保设施项目建设,普及居民环保知识。
15、水利所:负责指导排水设施、农田水利、污水处理等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开展河水、水塘等各类水环境的整治工作等。
主题词:农村 名村示范村△ 建设 方案 通知
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7日印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