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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和完善村(社区)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03-16 分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
 
    为了切实加强村(社区)工作人员值班管理,保证上下联系、政令畅通、社会稳定,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值班制度
    1、平日值班:各村(社区)每天安排人员在村(社区)值班。周一至周五下班后至晚上10:00为日班时间,晚上10:00至次日早上8:30为夜班时间。周六至周日早上8:30-晚上10:00为日班时间,晚上10:00至次日早上8:30为夜班时间。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能离开本村范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有事不能值班的,须向村(社区)书记请假。村(社区)书记、主任有事请假须向镇当值党委领导请假。未向领导请假又不值班的,以脱岗论处。2、重大节假日和汛期要加班值班。其中: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安排人员在村(社区)24小时值班,村(社区)两委成员须轮流在岗带班。在汛期遇特殊汛情或接到省、市、镇三防办要求值班时,要安排村两委成员加强值班。各村(社区)要在每年一月份制定日常值班安排表送党政办备案,如有修改应随时送党政办备案;节假日值班安排表在节假日前两天送党政办备案(日常值班安排表及节假日值班安排表样式见附件)。各村(社区)须于重大节假日前将书记、主任节日期间去向书面报送党政办备案(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去向表样式见附件)。
 
二、保证通讯畅通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准关闭手机,要确保通讯无阻。村(社区)书记、主任通讯要24小时畅通。电话因故不能开通的,须及时上报联系方式。村(社区)工作人员变更手机号码的,须24小时内报党政办。
 
三、加强紧急重大信息报送
    村(社区)支部书记为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的办公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作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并收集、整理好有关资料。凡发生涉及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各村(社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当值党委领导和党政办报送信息,特别重大的须于事发后2小时内报送书面信息,特别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对于因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工作失误造成突发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检查督查制度
    加强村(社区)值班情况的督查,并将值班制度执行情况与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严明奖惩。同时,党政办、纪检监察室、组织办等单位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到村(社区)督查村干部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对脱岗一次的予以口头警告;脱岗二次的给予通报批评。
 
中共民众镇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值班 纪律 通知
 
民众镇党委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