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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民众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0-09-30 分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属机关各部门:
 
《民众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制度》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民众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镇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防止腐败现象产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的意见》(中府〔2009〕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具体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镇内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民众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由专职副书记、主管城建、财政和纪委的党委以及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建设管理所、人大办、纪检监察办、财政所、农业办、审计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镇辖区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管理所所长兼任。
 
第四条:镇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在市招标办的指导下,负责组织监督检查镇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本工作制度,指导镇属各单位、部门、各村(含经济社)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开展。
 
(二)监督检查全镇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总结交流招投标工作经验。
 
(三)对申请招标的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实施资格审查。
 
(四)对招标申请和招标文件,进行备案。
 
(五)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六)调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纠纷,裁定定标结果。
 
(七)对中标的建设工程,监督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五条:招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拥有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人员;
 
(三)具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的能力。不具备前(一)、(二)条款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条件的单位代理组织招标工作,并签订委托协议书。
 
第六条:申请参加建设项目总承包、监理、规划、设计、施工投标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或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核定的企业承包范围和技术资质等级须与招标工程的要求相符。
 
(三)外地企业(单位)须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准入登记。
 
第七条:预选投标人确定办法:
 
镇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情况、执业资格等提出投标条件(按最低条件设置),符合投标条件的预选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公开招标时,报名参加投标且符合投标条件的预选投标人超过12名时,招标人在市招标办的监证下,可以从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2名为正式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且符合投标条件的预选投标人在5至12名(含5名、12名)时,报名人为正式投标人。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可分为四类,一类为简易专业工程,二类为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一般建设工程,三类为结构复杂、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四类为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详见附件1: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程分类目录表)。
 
第九条:建设工程招标的范围:
 
(一)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建设工程招标,并到镇招标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属国有和集体所有资产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的建设工程。
 
2、服务:
 
(1)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研究开发项目政府资助费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外商投资、国内私人投资、境外个人捐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工作制度进行招标投标。
 
4、对主体工程已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其附属工程或合同外增加工程预算超过合同金额20%,且超过50万元的,必须重新组织招标;未超过上述标准的,由建设单位委托主体工程承建商承建。
 
(二)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由民众镇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并办理相关手续: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属国有和集体所有资产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
 
2、属村(社区)集体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
 
3、属学校集体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
 
(三)下列建设工程项目,不用招投标。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建设工程。
 
2、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
 
第十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和工作制度:
 
(一)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申请-----主管领导向镇党委提出,经初步讨论同意-----镇建设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出设计图纸,中介预算-----主管领导向镇党委提出,经讨论决定实施-----镇招投标办领导组通传-----镇招标办操作。
 
(二)招标单位填写招标申请书、编制招标文件,报镇招标办审批后,由镇招标办通过公布栏、广播电视或其它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招标事宜。市规定应招标的工程,应同时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信息。
 
(三)编制中介预算,制订评标方式报镇招标办审批。
 
(四)招标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将审查结果送镇招标办备案并通知各申请单位。
 
(五)招标单位召开标前会议,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并组织投标单位现场勘察。
 
(六)招标单位组织答疑会议,并向投标单位解释招标文件及其有关问题。
 
(七)招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书。
 
(八)招标单位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评标小组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单位打印中标通知书并送镇招标办备案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并在镇招标办备案。
 
第十一条:各类建设工程的评标办法: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不再进行技术标评审,只进行商务标评审。招标人只对质量标准、工期、主要工艺技术、人员、设备等提出要求,由投标人进行承诺。均满足要求的,进入经济标评审,以有效报价中最低价者为中标人(低于企业成本除外)。
 
(二)综合评估法-A。技术标评审只进行合格性评审,当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后(60分合格),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在有效的商务标中,取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然后把低于平均值的有效报价再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低于并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三)综合评估法-B。技术标评审只进行合格性评审,当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后(60分合格),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在合格的商务标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得出余下报价的平均值,以报价低于并最接近平均值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四)综合评估法-C。即技术标评审合格后(60分合格),得分前8名可进入商务标评审,以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得出平均值,以报价低于并最接近平均值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五)综合评估法-D。即对投标人的技术标(20-40分)和经济标(60-80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以技术标和经济标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人。
 
第十二条:关于投标报价的要求: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制度,工程量清单是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招标工程的标底应当根据设计概算、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规定等进行编制,并按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报价上、下限值一览表》(详见附件2: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报价上、下限值一览表)设置投标控制报价的上、下限价。非政府投资项目可不参考此上、下限价或可不设定下限价。
 
招标人在开标前至少提前3日将招标项目的中介预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以及投标控制价的上下限通知所有投标人。超出投标控制价上下限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第十三条:关于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一)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要求到市外聘请评标专家的,须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列明理由和有关保密措施,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在一个评标委员会内,通过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不得来自同一工作单位。
 
(二)招标人不得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对于特殊招标工程,经市政府批准,招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但人数不得超过两人。招标人委派的代表应具有与招标工程同一类或相近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委派代表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在开标前一天报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评分的评审事项,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中某一成员的评分超过该算术平均值正负20%,该成员须向市招标办书面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的,视为评审意见失当,将该成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四)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评审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进行表决,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的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原则。会议纪要应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并对全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按程序产生的评标结论应当签名确认;持有异议的,应书面阐述其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六)严格限制评标委员会的无效标或废标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单列的无效标、废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作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在做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决定前,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无效标或者废标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所有投标文件前,应当向招标人核实有关情况,听取招标人意见。
 
第十四条:3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市招标办进行监督管理,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
 
第十五条:对按照规定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不组织招标而擅自发包的,发包合同经依法确定为无效合同后,由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另行组织招标投标。对擅自发包而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并按《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应随同招标合同组成有效经济合同。
 
    第十七条:本工作制度由镇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实施,同时废止2008年制定的《民众镇建设工程中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民府(2008)43号)。
 
主题词:建设 工作制度 通知                            
 
 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29日
 
(共印80份)
 
附件1: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程分类目录表

一、建筑、市政建设工程项目

序号

专业

工程划分

   

(采用综合评估法-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AB的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BCD评标办法)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12层及以下;24跨度及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金额2000万元及以下。

12-28()层;24-36()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金额2000万元-1()亿元。

28层以上;36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金额1亿元以上。

构筑物

高度50及以下。

高度50-120()米。

高度120以上。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城市道路工程

总长小于100或单跨跨度20及以下的桥梁;单项工程金额1500万元及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含快速路)、公共广场。

单跨跨度20-40()米或总长100()-500的桥梁;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沥青路面工程;单项工程金额1500万元-6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公共广场。

单项工程金额6000万元以上或规模均大于三类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

给水排水建筑安装工程

2万吨/日及以下的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单项工程金额1500万元及以下的其他工程。

2-10()万吨/日的给水厂; 1-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 3立方米/秒及以下的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的雨水泵站;顶管工程;单项工程金额1500万元-6000(含)万元的其他工程。

热力及燃气建筑安装工程

总储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及以下的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的中压、低压管道、调压站; 供气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热力工程;单项工程金额2500万元及以下的其他工程。

各类总储存容积500-1000()立方米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15(含)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调压站;供热面积50-150(含)万平方米的热力工程;单项工程金额2500万元-6000(含)万元的其他工程。

垃圾处理

单项工程金额1500万元及以下的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工程。

单项工程金额1500-6000(含)万元及以下的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工程。

3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

工程造价150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预制桩基础工程。

除二、四类外的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深度5及以上的深基坑工程。

4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单项合同金额200-1200()万元的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5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

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下;跨度33及以下、总重量12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边长80及以下、总重量350吨及以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跨度33以上、总重量1200吨以上、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工程(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边长80以上、总重量350吨以上、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6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工程内容包括锅炉、通风空调、制冷、电气、仪表、电机、压缩机机组和广播电影、电视播控等设备。

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单项合同金额800-1500()万元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35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7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下的幕墙工程;单项幕墙工程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下;高度24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单项合同金额150-2500()万元的幕墙工程;单项幕墙工程面积500-8000()平方米;高度24-80()米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单项工程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高度80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8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建筑高度24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建筑高度24-100(含)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5-5(含)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建筑高度100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9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单项合同金额600-12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说明:

1、单独发包的土石方、园林绿化、路灯、管道等简易专业工程划分为第一类工程,统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2、建筑、市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程分类目录表中未列出的工程分类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交通建设工程项目

    (一)公路工程

专业

工程划分

 

(采用综合评估法-A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AB的评标

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CD的评标办法)

一般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

无特大桥、长隧道的二级或以下公路项目;单项工程金额2000万元及以下。

有特大桥、长隧道的二级或以下公路项目;无特大桥、长隧道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项目;单项工程金额2000万元-6000万元(含)。

有特大桥、长隧道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项目;单项工程金额6000万元以上。

公路工程大中修

技术简单的一般公路工程大中修工程。

技术难度较大的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技术难度大的特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

总长1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或以下公路工程、一级公路。

高速公路。

 

路灯、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

总长1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或以下公路工程、一级公路。

高速公路。

 

备注:

1、单独发包的路基土石方、总长小于10公里的二级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简易专业工程划分为第一类工程,统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2、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分类目录表中未列出的工程分类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港口工程

序号

专业

工程划分

计量

单位

二类(小型)

(采用综合评估法-A

三类(中型)

(采用综合评估法-AB的评标办法)

四类(大型)

(采用综合评估法CD的评标办法)

 
 

1

码头

集装箱

吨级

 

10000

10000

 

散货

沿海

吨级

5000

5000(含)~30000

30000

 

内河

吨级

500

500(含)~1000

1000

 

多用途件杂货

沿海

吨级

3000

3000(含)~10000

10000

 

内河

吨级

500

500(含)~1000

1000

 

原油

吨级

 

30000

30000

 

化学品、成品油、气等危险品

吨级

 

3000

3000

 

2

防波堤、导流堤、海上人工岛等水上建筑

最大水深()

 

6

6

 

3

护岸、引堤、海墙等建筑防护

最大水深(米)

3

3(含)~5

5

 

4

维护与加固等港口工程

金额

200万元的维护与加固工程

 

 

 

备注:单项工程金额小于200万元的简单维护与加固等港口工程划分为第一类工程,统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三、水利建设工程项目

序号

工程类型

招标内容

一类

(采用最低价中标)

二类

(采用综合评估法-A

三类

(采用综合评估法-B

四类

(采用综合评估法-D

1

土方工程

河湖疏浚、土方工程

发包中介预算价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

发包中介预算价1000万元以上的

项目。

--------

--------

2

堤防工程

土建施工

--------

发包中介预算价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

发包中介预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

3

水闸工程

土建施工、金属制安

--------

--------

设计过闸流量100m3/s以下的项目(小型水闸)。

设计过闸流量≥100m3/s以上(大、中型水闸)或发包中介预算价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

4

泵站工程

土建施工、金属制安

--------

--------

设计装机流量10m3/s以下,或装机功率1000kW以下的项目(中、小型泵站)。

设计装机流量≥10m3/s,且装机功率≥1000kW的项目(大、中型泵站),或发包中介预算价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

5

水库工程

新建水库

--------

设计库容0.001亿m3以下的项目(小(2)型以下水库)

设计库容≥0.001亿m3,小于0.1亿m3的项目(小(2)型以上的小型水库)。

设计库容≥0.1亿m3以上项目(中型以上水库)或发包中介预算价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

水库加固、灌浆

--------

--------

采用综合评估法-B

--------

6

 水利附属工程、

防汛道路工程

按建设、市政、交通工程的分类目录表实施

 


附件2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报价上、

下限值一览表

 

一、建筑、市政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

  

上限值(中介预算下浮%)

下限值(中介预算下浮%)

 

建筑工程

含办公楼、综合楼、学校、厂房及其他建筑工程

6

13

 

安装工程

(单独发包)

燃气工程

5

10

 

智能化工程

8

15

 

综合工程、消防、通风空调、电气安装工程

8

15

 

市政工程

道路工程

10

25

 

桥梁工程

5

10

 

给排水管道工程

10

18

 

泵站工程

5

10

 

变配电工程

5

18

 

交通设施工程

10

15

 

路灯工程

10

30

 

综合工程

10

25

 

垃圾处理填埋场

防渗工程

5

10

 

土建工程

10

20

 

园林建筑

绿化工程

园林建筑工程

10

25

 

绿化工程

10

25

 

装饰工程

幕墙工程、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8

15

 

其他工程

单独的土石方工程

10

17

 

单独的打桩工程

6

13

 

 

 

 

二、交通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

  

上限值(中介预算下浮%)

下限值(中介预算下浮%)

公路工程

一般路基桥涵工程、中短隧道

7

15

路面工程

7

15

特大桥工程、长隧道

5

13

交通设施工程

8

15

路灯工程

8

30

绿化工程

10

25

一般公路工程大中修

5

20

港口工程

码头、防波堤、导流堤、海上人工岛等水上建筑、护岸、引堤、海墙等建筑防护

5

15

 

备注:对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的工程项目不设下限。

三、电力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

  

上限值(中介预算下浮%)

下限值(中介预算下浮%)

电力安装工程

电气安装工程

0-8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