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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0-06-30 分享:

沙仔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彻底解决沙仔综合化工区污水浸街现象,严厉打击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有效改善该区域投资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民众镇政府联合市环保局开展一次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钧海(民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蔡居雄(市环境监察分局局长)、梁华祥(民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胡泽泉(民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顾湛宽(民众镇党委委员)。
 
员:沈志章(市环境监察分局监察三室)、罗丹(市环保局污控科)、李娟(市环保局法宣科)、黄海龙(民众镇环保分局)、黄均生(民众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谢华根(民众镇经贸办)、李锡洪(民众镇宣传办)、邱庆华(民众镇规划管理所)、何志明(民众镇建设管理所)、冼其标(民众镇财政所)、梁桂森(民众镇市政公司)、黄玉基(民众司法所)、霍卫棠(民众镇电视站)、白玉(民众镇公安分局)、罗鸿超(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区开发公司)、何荣森(民众镇沙仔村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众镇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海龙兼任。
 
二、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有序开展。
 
(一)市环境监察分局会同镇环保分局,负责对沙仔综合化工区内所有排污企业进行监督监管,组织实施好常规监察结合专项突击行动的部署,对园区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市环保局纪委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整个专项行动的廉洁性,防止渎职行为发生。
 
(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污控科负责企业排污许可证申办、年审工作。
 
(四)市环保局法宣科负责对监察分局以及镇区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分析,对违法行为必须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并协助民众镇做好环境整治宣传工作。
 
(五)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公安分局负责对出现群体性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并协调好相关部门参与调解等后续处理工作。
 
(六)镇财政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资金。
 
(七)镇建设管理所负责对园区及企业管道铺设进行调查摸底,对现有管道进行测量,建立完整的资料库,逐步完善相关报批、验收制度,对管网建设及整改提出优化方案。
 
(八)镇规划管理所负责进一步完善园区管网规划,按要求严格把好规划报批及验收前置关口。
 
(九)镇市政公司负责园区内生活管道的维护、清理、改造,泵站建成后生化塘清淤及加建排水泵站等工程,保证区内排水畅通。
 
(十)民众司法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调处上访问题,并为各部门行动提供法律支援;会同镇宣传办、电视站到沙仔村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村民法律观念,依法维护权益。
 
(十一)镇宣传办、电视站负责跟踪报道、宣传本次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各类违法案件,向社会通报专项行动进展;向社会发布有奖举报事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二)镇环保分局负责制定《民众镇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对沙仔综合化工区环保监督工作方案》和《民众镇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及时调解园区内发生的各类环保信访案件,防止事态恶化;加强对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协助市环保局和镇政府解决园区内各类环境问题;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企业;督促企业完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对园区内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分析;跟踪调查各类污染物排放去向;定期向市环保局和镇政府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十三)沙仔村委会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排查区内不稳定因素,维护稳定,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十四)镇经贸办负责协调供电部门配合满足专项整治行动用电需求;协调园区内企业配合整改工作开展。
 
(十五)沙仔综合化工区开发公司负责制定园区管理方案,并于201012月底前开始实施。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市环境监察分局、市环保局污控科督促中山市中拓凯蓝实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竣工验收(201071日——81日),并督促该公司三期工程开工建设。
 
(二)组织实施相关的环境监察行动。(201071日——1230日)
 
1、市环境监察分局、镇环保分局制定突击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夜间、雨季监察强度,杜绝企业偷排;
 
2、市环境监察分局对园区内企业开展专项环保检查工作,利用暗管探测设备对园区内企业可能私设暗管进行清查,严厉查处存在环保违法行为的企业;
 
3、镇环保分局按照常规检查工作安排,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及时了解企业动态,掌握企业情况;
 
4、镇市政公司配足人手和设备,配合处理偷排管道。
 
(三)镇建设管理所对园区内管线进行清查,检查是否有管段破损、断裂、下沉等情况,得出清查结论,并向领导小组提出优化方案。(201071日——730日)
 
(四)镇市政公司完善园区市政基础设施。
 
1)做好生活下水管道及时清理,生化污水塘清淤;(201071日——830日)
 
2)建设新泵站,及时排除路面积水;(201071日——1031日)
 
3)及时维修维护现有泵站,确保雨季有足够排水能力。(201071日——1230日)
 
(五)开展有奖举报活动。
 
1、镇环保分局制定举报有奖方案;(2010710前)
 
2、镇宣传办、电视站通过电视媒体、传单以及横幅等手段,向社会宣传本次专项行动,征询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完成本次行动;(201071——1230
 
3、镇财政所、环保分局对举报偷排情况属实的予以一定奖励,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201071——1230
 
(六)镇公安分局对重点人员进行监控,备足警力,积极应对群体性事件,做好维稳工作。(201071日起)
 
(七)沙仔村委会要主动排查园区内不稳定因素,做好群众调解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交相关报告。(201071日——930日)
 
(八)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行会议,对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对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制定解决方案措施,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201071日——1230日)
 
(九)镇环保分局要在专项行动期间形成有效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市环保局和镇政府通报行动进展情况。(201071日——1230日)
 
(十)强化队伍建设,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按时按目标完成,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征求镇委、政府同意后,由领导小组抽调增派其他工作人员。
 
五、应急措施
 
(一)当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市、镇环保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确定事故源头,并及时上报市环保局和镇政府;公安部门要出动足够警力维持现场秩序,疏散现场围观群众。
 
(二)当发生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大规模上访案件时,环保部门必须尽快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镇公安、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村委会等必须维持现场秩序,安抚群众情绪,防止冲突发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范围,对事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工作要求
 
(一)沙仔村委会应当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当月整治进度,研究解决办法,各相关部门要高度,认真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专项整治工作须于20101230日前完成;
 
(三)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要继续履行本部门职能,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主题词:环保污染专项整治△方案通知
 
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630
 
(共30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