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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众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4-16 分享: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居)委会:<?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民众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9年4月1

 

  

民众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0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中文创建[2018]1号)精神,切实做好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在全镇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宣传引领创建、宣传服务创建、宣传助推创建的根本原则,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全民参与、促进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时间

20187月至202012月。

三、宣传内容

(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及其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

(三)创建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举措、重大活动及创建工作动态;

(四)创建工作形象标识、标语口号、海报、宣传片等;

(五)创建工作中取得的工作成效,实施的改革举措,形成的亮点经验,涌现的典型人物、典型项目和典型案例;

(六)我市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方面取得的理论成果;

(七)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落实创建目标任务的方法、经验、亮点和成效;

(八)全面及时反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它方面的工作。

四、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

    1、网络宣传。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利用民众政务信息网、“民众发布”微信平台、部门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发布创建工作信息,展示创建工作动态、亮点、成效;在推文页首处设置创建示范区图文宣传板块,扩大宣传效果。

    2、报刊宣传。在《南方日报》《中山日报》《民众专刊》等省市镇级报刊上刊登我镇与民生切实相关的创建工作动态和项目进展情况,报道创建活动及创建亮点和经验成果,提升创建工作的群众知晓度。

3、电视宣传。通过电视平台播放创建示范区宣传片和宣传标语,开展示范区创建宣传报道,让创建工作伴随电视广播走进千家万户。

   (二)阵地宣传

    1、场所和平台

1)宣传标语、海报。在我镇主干道路、文体活动场所、社区等位置,利用各类LED电子屏、电子阅报机等播放创建标语口号和宣传片;在各类阵地显著位置张贴和投放创建宣传海报、形象标识、标语口号;在各公共场馆、演出、活动的宣传手册或单张和发给群众的电子短讯等载体上加入创建宣传内容。

2)宣传栏。充分利用村(社区)宣传栏、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提高宣传直观性。在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橱窗,开展示范区创建宣传,定期更新展示创建工作动态。

2、活动公示。每月提前在“民众发布”微信公众号及镇文化活动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场馆等场所向公众预告下月公共文化活动信息,逐月更新。

(三)活动宣传。将创建工作相关各类公共文化活动纳入“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系列活动”中,统一使用创建形象标识、标语口号、宣传海报、宣传短片,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

(四)社会宣传

1、户外公共场所。各成员单位充分挖掘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利用企业、大型商圈等人流量密集场所的LED显示屏、围墙、道路护栏、路灯杆、公园、广场等各类宣传载体和公共场所开展创建工作宣传。

2、文化经营场所。依托网吧、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实体书店等公众聚集、人流量较大的公众文化经营场所开展多形式的创建工作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专人专责,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宣传工作,制定本单位创建宣传方案,保证创建宣传“有领导、有方案、有落实、有成效”。

(二)注重实效,大胆创新。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明确重点宣传时段,将创建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举措、重大活动作为宣传重点,将创建中的先进事例、感人事迹、典型经验作为宣传亮点,以增加群众对创建示范区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为总目标,注重宣传实效性、普及性和针对性,力求宣传内容通俗易懂,为广大群众接受和认可。鼓励各成员单位大胆创新,灵活开展各类新颖活泼的宣传活动。

(三)规范存档,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及时将创建示范区相关的各类媒体报道资料、宣传工作佐证材料等(包括文字、图片、视频、链接等)整理归档,并按照要求报送至宣传文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