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社区居委会:
报来关于核定民众社区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民众社区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如下标准执行:
备注:
1.小(大)车停放时间不超过两小时的免费,摩托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的免费。
2.车辆类型。小车指载重2吨以下(不含2吨)或载客19座及以下的各种机动车;大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不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超大型车为载重10吨以上的各种货车。
3.小(大)车超过两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以进入时间为准,每小时为一计费单位,以此类推;跨时段的,按较高收费标准时段计费。摩托车单次停放超过12小时,而不足24小时的,收取1元;单次停放超过24小时的,收取2元,依次类推。
4.免收费车辆。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5.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车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6.此为最高限价。
7.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
二、请你单位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公示工作。
三、本文自2021年3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0日。
此复。
中山市民众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