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建设运营工作方案:http://www.zs.gov.cn/mzz/zcgw/gfxwj/content/post_1893578.html
(民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我镇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建设运营工作方案》,于2021年1月28日起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为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中山市十大民生实事,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民福字〔2018〕5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民福字〔2020〕1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我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满足我镇特殊老年人的膳食服务需求,拟制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1、建设长者饭堂方式
长者饭堂建设采取政府、村(社区)为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建立,其中政府主导建设服务全镇重点保障对象的长者饭堂,村(社区)主导建设服务村内老年人的长者饭堂,以民众社区为试点建设各村(社区)的示范点。
2、长者饭堂服务对象范围
(1)全镇性长者饭堂的服务对象为六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散居特困老年人(散居三无/五保);双低家庭的老年人;支出型医疗困难家庭老年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孤寡老年人;三级以上伤残军人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年人。
(2)民众社区长者饭堂的服务对象为民众社区六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和75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
3、补贴机制
(1)全镇性长者饭堂:按照民众镇敬老院入住老人的伙食费标准,免费为服务对象提供中餐和晚餐服务,预估20元/天/人。
(2)民众社区长者饭堂:按照政府补贴5元、社区补贴3元、企业让利2元、个人支付5元的比例分摊餐费,只提供午餐服务。
4、服务方式
(1)全镇性长者饭堂:1、集中就餐:符合配餐服务资格的老年人,可自行到长者饭堂就餐,就餐时间为10:30-12:00、16:30-18:00。2、送餐到户:符合配餐服务资格的老年人,经申请可提供送餐服务,由各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老年人亲属到长者饭堂取餐后送餐到户,取餐时间为10:30-12:00、16:30-18:00。3、邻里制餐:符合配餐服务资格的老年人,经申请可由邻里制餐(1天两餐)并配送到户,按照有关标准餐费补助支付给邻里。
(2)民众社区长者饭堂:服务对象自行到长者饭堂就餐(不设打包)。
5、申请配餐服务程序
(1)申请:符合享受配餐服务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籍地村(社区)提出配餐服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批:各村(社区)收到配餐服务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筛选和核实,经村(社区)负责人加意见后上报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村上报的申请人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将审核结果通报至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通知申请人。
(3)复核: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各村(社区)要对服务对象进行复核,发现有新增或终止服务的要及时上报公共服务办公室,由公共服务办公室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审定。
6、申请材料
长者配餐服务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服务资格证明文件。
7、成立运营监管小组
成立民众镇长者饭堂建设运营监管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服务办公室、财政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纪检监察室、各村(社区),小组各成员均已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
三、其他重点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