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精神,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4月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基层就业补贴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供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5日,共5天(工作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
地址:民众镇俊景路12号。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电话:0760-85704785
传真电话:0760-85702348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众分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