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撤销小榄镇、东升镇,设立新的小榄镇,以原小榄镇、东升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小榄镇的行政区域,小榄镇人民政府驻升平中路8号(原小榄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撤销民众镇,设立民众街道,以原民众镇的行政区域为民众街道的管辖范围,民众街道办事处驻六百六路61号(原民众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撤销南朗镇,设立南朗街道,将中山港街道海滨社区的马安村划归南朗街道管辖,以原南朗镇的行政区域和马安村的范围为南朗街道管辖范围,南朗街道办事处驻美景大道26号(原南朗镇人民政府驻地)。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