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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30 分享:

  各用人单位:

  根据《广东省残联办公室转发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本街道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省、境外驻中山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6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内容

  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四、申报方式

  可采用网上申报或前台申报两种方式其中一种。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线办理→选择办事站点→法人登录→我要申报。具体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前台申报: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到民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年审。

  前台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见附件2);

  2.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见附件3);

  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

  4.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5.用人单位2021年度依法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医保缴费证明(全年度参保凭证原件);

  6.用人单位2021年度依法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全年度参保证明原件);

  7.用人单位在职残疾人2021年度的工资发放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包含每月收入、申报单位信息的证明并附银行流水或工资发放凭证);

  8.关联单位材料证明(有关联单位的需提供);

  9.用人单位安排残疾军人,则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验原件和交复印件。

  以上需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料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0760-85168533  联系人:徐小姐

  

附件:1.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用人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2.《用人单    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3.《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中山市民众街道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