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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临时救助对象公示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20 分享:

      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居)委会

家庭

人口

救助金额

(元)

救助日期

李儒改

横门社区

3

9884

12月1日

邓日新

南朗社区

1

1120

12月9日

阮月云

大车村

4

320

12月13日

甘秀鹏

翠亨村

2

2240

12月13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