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11月16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
人口
救助金额
(元)
救助日期
程健兴
南朗村
2
6720
2022年4月29日
李国彬
泮沙村
3
4314
2022年5月10日
梁银欢
冲口村
3360
2022年5月12日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