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12月7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
人口
救助金(元)
救助日期
林绮君
大车村
2
3360
2022年5月20日
林锦雯
南朗社区
4
869
2022年5月30日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