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于2022年7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在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3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当事人中山圣洛迪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青)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一案的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203室向本单位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760-866293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