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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告(粤中南朗执听公字〔2022〕10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29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在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3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当事人中山安畅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学军)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2年 7 月 6 日至2022年 7 月  1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203室向本单位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760-866293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2年 6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