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
(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
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
人口
救助金额
(元)
救助日期
梁光发
冲口村
1
3360
2022年7月1日
蒋丰年
南朗社区
4
2447
2022年7月4日
蔡炳牛
泮沙村
1076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