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2月2日
(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
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
人口
救助金额
(元)
救助日期
梁福林
泮沙村
1
2320
2022年7月18日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