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3月26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人口
救助金额(元)
救助日期
陈康耀
榄边村
2
761
2022年9月13日
甘杏韶
南朗社区
3
603
2022年9月19日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