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于2022年12月8日16时,在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3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当事人石贵山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经责令限期消除拒不执行案一案的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2年12月3日至2022年12月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介绍信到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203室向本单位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760-866293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