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3时00分,在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3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当事人中山市南朗镇祥实布行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有限空间作业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未根据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案一案的听证会。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203室向本单位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3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62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