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4年5月3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人口
救助金额(元)
救助日期
罗智广
南朗社区
1
3603
2023.9.19
蔡炳牛
泮沙村
2402
2023.10.7
程小江
南朗村
578
2023.10.13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