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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告(粤中南朗综执听公字〔2023〕009)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09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在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3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中山市和必盛贸易商行虚假宣传一案的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203室向本单位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6293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