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程炳森
公民身份号码:442000*******2038
经调查,你在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亨美村十二生产队属下土名(白雾山)处的建设行为涉嫌违反《森林法》相关规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你可到本单位领取该《协助调查通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协助调查通知书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