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于2024年12月26日16时00分,在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2号文信朗庭6栋3楼)听证室公开举行谢翔未落实主要负责人职责对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5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2号文信朗庭6栋3楼)办案组办公室向本单位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6293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