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中南朗执听告〔2024〕341号)自2024年12月25日起对外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中南朗执听告〔2024〕341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