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接待、综合协调、全面深化改革、信息、督查、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外事等工作。围绕党工委、办事处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以及总值班工作。统筹协调国家安全工作。联络本街道政协委员,办理政协委员有关提案、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等职责。支持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协调处理涉民族宗教事务。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和鼓励支持。巩固和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做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团结联系工作,做好侨捐项目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上级对外工作方针决策部署和党管外事工作制度机制,开展因公出国管理、对外交流合作、涉外安全以及外事礼宾等工作。负责财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收支、核算工作,负责本街道财务收支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统计工作。负责侨联、科协、工商联日常工作,指导商会工作。
(二)人大办公室。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街道人大工委的监督、选举及其他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承办街道人大工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区域内人大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联系选民群众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三)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拟订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计划。负责本街道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联络本街道党代表。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负责党校和老干部大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在翠亨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的统筹下,承担南朗街道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负责本街道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负责社区领导班子和社区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五)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新闻出版(版权)、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理论宣教工作,指导、协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做好属地网络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组织开展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履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职责。综合管理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类民办教育。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体育竞赛工作。负责文联、社科联日常工作。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南朗司法所)。负责政法、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依法治街、信访等工作。分析研判区域内社会稳定形势,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应对和处置涉及社会平安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推动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开展平安创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本级禁毒委员会的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域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依权限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
(七)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农业、渔业、气象等工作。综合协调处理“三农”工作重大问题,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三资”管理。负责动植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八)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救济救助工作。负责落实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导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婚姻、殡葬、收养管理服务。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按要求落实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工作,开展拥军优属。协助翠亨新区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以及对进驻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残联、红十字会日常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一行使区域内相关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本级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具体行使上级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通过网格管理模式对区域开展巡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负责完善执法监督和联动机制。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参与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朗分局、市卫生健康局南朗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朗分局均为副科级,实行以街道管理为主,市直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朗分局。贯彻落实劳动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业务办理及待遇发放等工作。依法办理工伤认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落实上级创业就业政策,促进创业就业工作。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和企业用工情况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者维权等工作,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及处理工作。负责劳动仲裁工作。
(二)市卫生健康局南朗分局。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研究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和管理。做好公共卫生、疾病预防保健等工作。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老年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任务。负责医疗保障经办和医疗救助相关工作。负责监管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朗分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负责工业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监督管理。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广告、企业信用、网络交易等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负责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承担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南朗街道党工委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加强与翠亨新区相关部门衔接,统筹负责区域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
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负责区域内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