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本街道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按照翠亨新区党工委统筹区域党建工作的要求,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开展统战和外事工作,管理民族、宗教、侨务、港澳台事务。
(四)协助制定区域发展重要政策和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做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五)负责区域内公共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区域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医疗保障等事业的发展规划。做好区域人口发展、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和残疾人、红十字等工作。
(六)统筹负责区域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城乡社会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实现“多网合一”。
(七)统筹负责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区域内市场监管等工作。
(八)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区域内农业农村工作。
(九)动员区域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