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8]9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临时困难救助工作的通知》(中民救字[2020]24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镇临时困难救助相关工作,充分贯彻落实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在保持原政策整体基调不变情况下,通过细化明晰救助工作举措,积极发挥临时困难救助的政策效能,切实提高救助覆盖率和及时率。草拟《南朗镇临时困难救助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和讨论,提出宝贵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从2020年8月3日开始至8月18日止。在公示日期内,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8月18日前向我镇社会事务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地址:南朗镇美景大道44号(即南朗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邮政编码:528451
2、联系人及电话:严嘉欣 0760-85521687
3、传真:0760-85521687
4、电子邮箱:zsnlshswj@163.com
附件:《南朗镇临时困难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南朗镇社会事务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