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朗镇促进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办法(暂行)》(中南府办[2018]42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8月31日到期。为促进我街道城乡劳动者就业和推进全民创业,更好地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对《办法》进行续期和修订形成本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全文已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8日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南朗街道促进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朗分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