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行政许可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1.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2 | 行政许可 | 国内营业性演出审批 | 1.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3 | 公共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开放时间; | |||||||||||
3.机构地址; | |||||||||||
4.联系电话; | |||||||||||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
4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 《残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开放时间; | |||||||||||
3.机构地址; | |||||||||||
4.联系电话; | |||||||||||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
5 | 公共服务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开放时间; | |||||||||||
3.机构地址; | |||||||||||
4.联系电话; | |||||||||||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
6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活动单位; | |||||||||||
3.活动地址; | |||||||||||
4.联系电话; | |||||||||||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
7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活动单位; | |||||||||||
3.活动地址; | |||||||||||
4.联系电话; | |||||||||||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
8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培训单位; | |||||||||||
3.培训地址; | |||||||||||
4.联系电话; | |||||||||||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
9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组织单位; | |||||||||||
3.活动地址; | |||||||||||
4.联系电话; | |||||||||||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
10 | 公共服务 | 文博单位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11 | 行政处罚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案由; | |||||||||||
3.处罚依据; | |||||||||||
4.处罚结果。 | |||||||||||
12 | 对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案由; | |||||||||||
3.处罚依据; | |||||||||||
4.处罚结果 | |||||||||||
13 | 对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案由; | |||||||||||
3.处罚依据; | |||||||||||
4.处罚结果 | |||||||||||
14 | 行政强制 | 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场所的查封,专用工具、设备的扣押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2.案由; | |||||||||||
3.处理依据; | |||||||||||
4.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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