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朗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山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0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 本镇户籍人员(即父母或一方是南朗户口,而子女非南朗户口)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即本市外镇)在南朗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本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南朗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本镇今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积分生。
6.本镇高新、规模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的指标生。
(二)各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三)入学程序
1.网上登记信息。
2020年南朗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5日9时至6月1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这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包括:①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上传小孩及父母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居住的房产证、学籍号等;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上传资料以及户口簿、居住的房产证、学籍号等;③本镇户籍人员,即父母,或一方是本镇户籍,而小孩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子女,上传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居住的房产证、学籍号等;④本市外镇人员,按本方案“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中招生办法对象的条件上传资料外,还要上传小孩及父母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学籍号等;⑤积分入围学生,需上传积分入围通知书、小孩及父母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居住的房产证、学籍号等)。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本镇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附件中“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选报的镇区,已在南朗镇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南朗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法定监护人,可到南朗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设置的登记服务点(即云衢小学、翠亨小学、南朗小学、榄边小学、横门小学、云衢中学等学校)完成信息登记。
2.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镇教育部门和学校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或学校登记服务点)通知监护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在6月10日前,镇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3. 志愿填报。
①通过信息审核,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所选报的镇区(或市直属学校)安排其入学,不需填报志愿。
②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6月18日9时至24时调整志愿。
(四)学位安排。
1.市直属学校学位安排
6月21日前核实拟参加市直属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6月22 -26日公示,7月3日进行现场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南朗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
①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和各学校的招生范围,由相应的学校录取。确需跨校就读的,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适龄儿童入学,再考虑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
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统筹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③本镇户籍人员(指父母,或一方是本镇户籍,而小孩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子女,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统筹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④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员子女申请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在我镇公办学校学位盈余的情况下,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南朗镇产权房屋(商住用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且工作(提供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均需满一年。本市外镇的适龄子女,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统筹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⑤积分入围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小学一年级380人,初中一年级331人),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核定,报镇党委会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⑥高新、规模企业入学指标生。需符合政策条件和标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由镇经信局审定,报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登记,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呈报党委会,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南朗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分配情况,报镇党委会审议后,于7月20日前将审核分配学校结果通知家长。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同时被民办学校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确认时选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已确认被录取的,镇区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 南朗镇公办学校7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第一次补录。注册时各小学、初中需同时查验新生的预防接种证,督促法定监护人在8月31日前完成子女免疫接种或补种疫苗。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在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校,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制度,以及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管理要求。
2.镇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760--85217321,0760--85215208。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南朗镇人民政府。
南朗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0日
附件
中山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备注:除表格中列出的证明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