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加处罚款决定书》公告送达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29 分享:

      该《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加处罚款决定书》(粤中南朗综执加处罚字〔2023〕064号)自2024年3月29日起对外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4 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