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南朗执责字〔2024〕106-2号
欠薪人姓名:黄银宝
身份证号码:44092119880920****
住址:广东省信宜市洪冠镇垌美垌尾村***号
联系电话:1592630****
你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存在拖欠中山湾中新城项目F34地块项目地下室消防水系统工程的工人工资的违法行为。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
一、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支付你所拖欠的中山湾中新城项目F34地块项目地下室消防水系统工程的工人工资。
二、你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朗分局。
逾期不改正的,我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 系 人: 李振兴、陈耀宗
联系电话: 0760-28191233
单位地址: 中山市南朗街道美景大道 46 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