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在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2号文信朗庭6栋3楼)听证室公开举行珠海勇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2号文信朗庭6栋3楼)办案组办公室向本单位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629300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