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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政策】《2024年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稳岗促就业”强化用工保障两条实施细则》
【音频解读】《2024年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稳岗促就业”强化用工保障两条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4年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稳岗促就业工作,鼓励广大劳动者到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实现就业,提升在职员工职业技能水平,促进辖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推动经济实现稳中向好,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2024年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稳岗促就业”强化用工保障两条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领导机构
(一)指导思想。就业是民生之本,为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年新春暖企促消费十八条的通知》(中府〔2024〕31号)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就业方针,立足长远规划、逐步推进的原则,切实转变劳动者的就业观念,引导和鼓励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二)领导机构。为确保稳岗促就业强化用工保障相关工作落实到位,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人社领域分管领导为组长,街道人社分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人社分局培训就业业务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工作,由街道人社分局培训就业业务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促进就业补贴办法
(一)新员工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
在2024年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首次到翠亨新区(南朗街道)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三个月的员工。
2.补贴标准。
属一线普工的(无技能证、技工毕业证的员工),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属技能型员工的(持有五或四级技能证、技工类学校毕业证的员工),每人一次性补贴800元;属高技能型员工的(持有三级及以上技能证的员工),每人一次性补贴1200元。
3.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新员工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新员工补贴花名册(附件3);
(3)员工技能证明复印件(属技能型或高技能型员工的,学历和技能证提供其一即可);
(4)员工参保证明(南朗人社分局协助查询)。
4.申领时间。
由企业代员工按月或按季度统一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5.申领程序。
(1)申请。申请企业持《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新员工补贴申请表》《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新员工补贴花名册》等申请材料,到南朗人社分局提出申请。(另需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花名册电子版表格,电子邮箱:peterkan811@163.com)。
(2)审核。南朗人社分局培训就业业务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参保记录、证书等资料进行核实,加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发企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南朗人社分局审批。
(3)发放。南朗人社分局审批同意后,由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员工个人账户。
(二)技能提升补贴
1.补贴对象。
在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内的用人单位合法合规组织或激励在职员工实现个人自我技能提升且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
2.补贴标准。
高级工500元/人、技师1000元/人、高级技师1500元/人。
3.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2);
(2)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技能提升补贴花名册(附件4);
(3)企业银行对公账户;
(4)员工技能证明复印件;
(5)员工参保证明(南朗人社分局协助查询)。
4.申领时间。
由企业按季度统一申请,补贴发放到企业对公账户中,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5.申领程序。
(1)申请。申请企业持《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技能提升补贴花名册》等申请材料,到南朗人社分局提出申请。(另需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花名册电子版表格,电子邮箱:peterkan811@163.com)。
(2)审核。南朗人社分局培训就业业务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参保记录、证书等资料进行核实,并加具审核意见,报南朗人社分局审批。
(3)发放。南朗人社分局审批同意后,由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申请单位对公账户。
三、资金来源
由新区财政统一安排,按规定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南朗人社分局要严格按实施细则执行,认真细致地做好审核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人,一律取消其享受补助申请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财政部门确保补贴制度公平公正地得到执行,并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五、监督检查
(一)对各项资金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克扣、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按照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本实施细则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七、本实施细则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朗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新员工补贴申请表
2.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3.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新员工补贴花名册
4.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技能提升补贴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