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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朗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17 分享:

    为全面贯彻许瑞生副省长关于“排查农村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指示,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中交函〔2017〕286号)文件精神,开展我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建立安全隐患长效防控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镇内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定期排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长效防控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交通分局牵头,交警大队、住建局、镇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各村(居)委会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分局)。联系人:张志宏,电话:85521536;传真:85213062。
    三、职责分工
    (一)交通分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安查隐患排查,参与整治工程交(竣)工验收。
    (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参与农村公路安全查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保畅通工作,负责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技术审查,参与安全整治工程交(竣)工验收。
    (三)住建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维护、整治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参与农村公路安查隐患排查,组织整治工程交(竣)工验收,提出整治工程交(竣)工验收意见。
    (四)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为辖区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负责《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辖区内地方公路登记在册明细表》登记范围内乡道、村道公路管养。应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也是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负责整治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制定经费预算、经费请拔、支付等;参与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参与整治工程交(竣)工验收。
    (五)各村居负责本辖区《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辖区内地方公路登记在册明细表》范围外道路、村居范围街道管养,开展本村居负责管养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资金筹集与使用
    基础设施投资公司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编制下一年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管理、大、中、小修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的资金预算及计划,根据实际需要,追加整治工程专项经费,报镇政府审批,
    基础设施投资公司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接到村居反映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维护及整治,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排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需要整治的交由镇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具体实施。整治工程严格按照镇政府《资金管理办法》及规定程序报批、支付日常维护费用以及专项整治工程款。
    五、其他
    农村公路日常维护和管理及专项整治工程要严格把关工程质量,按照相关规范和程序做好施工围蔽及安全警示,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