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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朗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12 分享: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由于人员变动关系,南朗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如下人员组成:
    一、南朗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向宗(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文庆华(党委委员、副镇长)、梁海强(副镇长)
    成 员:邝嘉平(党政办)
    杜锦莲(法制办)
    梁汉云(宣传办)
    彭辉明(综治维稳办)
    李少成(统侨办)
    杨大武(公安分局)
    陆国林(城管执法分局)
    黄碧元(交通分局)
    蒋华郴(工商分局)
    程浩安(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余玉辉(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程锦彪(打私办)
    蒲 丽(邮政支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文体服务中心,联络员:程浩安。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
    按照镇委、镇政府的部署,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二)法制办
    大力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单位的“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积极给予法律指导;按法律规定协助执法部门将犯罪行为“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并提出意见。
    (三)宣传办
    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整体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加强“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扫黄打非”新闻宣传工作。将“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考评范围;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
    (四)综治维稳办
    将“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将“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综治网格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攻击卫星电视节目频道或利用互联网散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害信息,以及出版、印制、散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五)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对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进行有关“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学校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拒绝购买盗版及有政治问题、淫秽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品的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采取措施制止反动、色情淫秽等违禁出版物及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非法出版物流入校园;协同有关部门查处系统内非法出版、印制、销售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积极配合“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部门适时开展整顿和规范教材教辅市场和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配合有关单位对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执法。
   (六)统侨办
    承担宗教领域执法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依法取缔非法宗教组织,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问题的文章、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核工作;配合文化、公安等部门查处涉及非法宗教类出版物案件。
    (七)公安分局
    参加全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统一行动,查办侦破“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有关非法光盘生产、盗版、色情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负责本地互联网内容的监管,清除屏蔽互联网非法有害信息,依法立案查处有传播侵权盗版、色情淫秽等非法出版物违法犯罪行为的网站和个人。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出版物、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颠覆、渗透活动的动向,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出版物制品,协助配合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组织的“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和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协助查处相关案件。
    (八)交通分局
    负责督促各客货运站场加强对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检查,从源头上进行封堵,严禁其运输流通;密切配合公安、文化等部门的“扫黄打非”行动,加强对营运车辆的路检路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非法音像制品、政治性印刷品的流动信息。
    (九)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负责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参加全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统一清查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对出版物市场、娱乐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艺术品市场、印刷复制行业、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实施有效监管,依法对其进行审核审批。负责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中山市出版物鉴定委员会对涉嫌非法出版物进行鉴定。
    (十)工商分局
    参加全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加强市场巡查,依法查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在固定形式广告印刷品中登载含有新闻报道等其他非广告信息内容的违规行为。配合文化、公安等部门,对全镇印刷行业、出版物经营企业、互联网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培育健康的市场体系,并加强规范管理工作。
    (十一)城管执法分局
    参加全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统一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制定全镇清理整顿文化市场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组织和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清查整顿行动。依法查处文化市场,特别是出版物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违规网站。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的出版物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清理街边和市场的游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办销售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涉及出版物和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色情淫秽出版物、非法出版物、侵权盗版案件的立案、侦查、审理工作,查办“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研究解决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十二)打私办
    负责查处出版物走私活动;加强对非监管区域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反走私工作,从严查办运输、携带、邮递反动、淫秽、盗版等非法出版物进出境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掌控的非法音像制品、政治性印刷品信息和查获的相关情况向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通报;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申报进口注塑机、模塑机和塑料原料等物件的企业进行监管,严防以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光盘生产线和光盘生产原料,严厉查处走私非法光盘的犯罪行为。
    (十三)邮政支局
    严格检查通过邮政寄递的出版物和印刷品,依法对寄递过程中发现的盗版或有不健康内容的非法出版物交由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各种非法出版物品通过邮政渠道流通。对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巡查、抽查,依法整治寄递非法出版物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通报镇“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办和有关职能部门。

 

 

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