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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朗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10+1”工程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20 分享:

    为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2016年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新形势下我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10+1”工程实施方案:
    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定义及我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现状
    (一)本方案针对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2.夫妻依法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或夫妻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但子女在生育前死亡,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且该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
    3.生育或收养的最小孩次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成员,由我镇卫生计生局发放《中山市计划生育爱心服务证》(样版见附件)。
    (二)我镇符合本方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现状
    本镇共有22户符合本方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共28人,其中11户失独共13人,11户残独共15人。
    二、建立五级联系人制度
    镇卫生计生局对辖区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五级联系人制度,即:亲属联系人、镇区联系人、村社区联系人、志愿者联系人、家庭医生联系人。把联系人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告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让其遇到问题时可以及时进行联系、求助。
    三、成立南朗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10+1”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海强(副镇长)
    副组长:林中南(卫计局)
    成 员:何国清(社会事务局)、程妙容(团委)、陈文义(人社分局)、甘建清、林建杨(卫计局)、高国贵(南朗医院)、邝周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计局,主任:林建杨(兼),副主任:邓益进,成员:黄旭日、许桂津
    四、“10+1”工程目标
    按照“增进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卫计牵头、部门协同、基层负责、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计生特殊家庭社会关怀工作综合保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以多种服务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健康、精神和文化水平。
    五、“10+1”工程内容
    (一)10项服务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将由镇卫计局统一发放一张《中山市计划生育爱心服务证》,凭证在南朗镇内可享受以下十项服务:
    1.“一站优先”。在镇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医疗“绿色通道”,在各服务窗口显眼处设置优先标识,对持有《中山市计划生育爱心服务证》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镇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受理接待、预约和导医等服务,并实行优先挂号(免挂号费)、优先就医、优先交费、优先取药、优先转诊的五优先服务。行动不便的,将会安排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服务。(责任单位:卫计局、南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免费体检”。每年由镇卫计局牵头,各村(居)负责组织,安排符合条件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到南朗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免费的体检。体检项目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血常规,尿常规, 肝功能四项,肾功能三项,血糖(空腹),血脂4项,心电图,彩超(肝、胆、脾、胰), 彩超(肾、输尿管、膀胱),胸部数字化摄影(CR)等。(责任单位:卫计局、南朗医院、各村居)
    3.“家庭医生式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签订“家庭式医生”服务协议,“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就诊服务,并为协议内家庭重点保健人群(老人、儿童、孕妇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上门医疗、家庭病床等服务。定期开展健康讲座,邀请契约家庭参加。(责任单位:卫计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健康档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符合条件计生特殊家庭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全程终身健康管理。对每位到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看病的计生特殊家庭服务对象进行跟踪服务,定期电话回访。(责任单位:卫计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医养融合”。为持有《中山市计划生育爱心服务证》的计生特殊家庭服务对象提供“医养融合”服务,为有需求的对象提供居家和机构医养融合服务。“医养融合”服务既包括传统的生活护理服务、精神心理服务、老年文化服务,更重要的是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等。(责任单位:卫计局、社会事务局、南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志愿者服务”。卫计局联合团委对计生特殊家庭服务对象提供志愿者服务,在中秋、春节等节假日及“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等特殊日子开展上门慰问,根据家庭及个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也欢迎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参与到志愿者的队伍里。(责任单位:卫计局、团委)
    7.“送保险工程”。卫计局、计生协会每年为持有《中山市计划生育爱心服务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购买一份综合保险,保费不低于800元,保障内容涵盖疾病身故、意外身故、住院医疗、住院津贴、重大疾病及意外伤残等。(责任单位:卫计局)
    8.“助孕、送子工程”。卫计局牵头,联合南朗医院等相关单位为有再生育意向的计生特殊家庭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生殖方面的检查,满足可再生生理、心理条件的服务对象,可免费安排再生育服务。另一方面,卫计局和社会事务局签订责任书,由社会事务局制定相关措施,协助有领养意向的计生特殊家庭服务对象优先领养小孩。(责任单位:卫计局、社会事务局、南朗医院)
    9.“就业工程”。卫计局联合人社分局为计生特殊家庭服务对象优先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摆脱困境,改善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卫计局、人社分局)
    10.“保健药盒”。为每户计生家庭免费提供价值500元的“家庭保健药盒”,药盒里有家居常备药品:感冒药、咳嗽药、胃肠炎药、口腔咽喉不适用药、眼科用药、外用药及其他急救药品,还有体温计和血压计等。每年做好“家庭保健药盒”药品的补给、更新。(责任单位:卫计局)
    (二)1个“心愿”
    由镇卫计局牵头,为持有“南朗镇10+1工程爱心卡”的计生特殊家庭完成一个“微心愿”(费用控制在500元以下),帮助他们打开心结、吐露心声、稳定心绪,重新鼓起勇气,投入新的生活。(责任单位:卫计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把计生特殊家庭社会关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动抓好各项关怀措施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扩大宣传,强化宣传倡导。
    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关怀经验和效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三)督导落实,强化科学管理
    相关部门要对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举措。同时要动态跟踪计生特殊家庭社会关怀工作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建立规范的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档案,加强工作的痕迹管理,体现工作的科学规范。
    (四)建立基金,提供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爱心人士的资助,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公益基金”,为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