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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朗镇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13 分享:

    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客运行业和社会稳定,树立文明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山市综合整治非法营运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中山市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交〔2016〕440号)及全市整治非法营运专项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工作目标
    1.短期目标:到2016年底,使非法营运车辆和非法营运聚集黑点显著减少,无经营资质车辆接入各类网络约车平台现象逐渐减少,违法违规从事旅游包车载客行为得到整治和规范,违法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基本消失。
    2.长期目标: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大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源头与路面齐抓共管等多种措施,使全镇范围内的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客运市场规范有序,行业和谐稳定,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打击重点
    1.从事有相对固定目的地的非法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2.群众反映大、造成恶劣影响的非法营运聚集点以及在集聚点发生的非法营运行为。
    3.行为人驾驶无经营资质车辆利用各类网络约车平台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4.无经营资质从事经营性旅游包车载客行为。
    5.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朗镇综合整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甘国顺(党委委员)
    副组长:黄碧元(交通分局局长)
    李源邦(公安分局政委)
    公安分局(含交警大队)、财政分局、宣传办、交通分局、安监分局、住建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三产办、法制办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制定、组织和实施各项整治措施,统筹、监督落实整治非法营运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碧元兼任,联系电话:85521536,传真:85213062。
    三、行动时间与任务安排
    (一)启动阶段(方案公布实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1.加强领导,组建队伍。南朗镇综合整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分管领导跟进此项工作,派出相关执法人员参加整治工作,公安分局(含交警)、交通分局、安监分局等部门人员要抽调精干执法队伍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执法队伍,做到听从指挥,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共同攻坚。
    2.细化计划,详细部署。交通分局要对辖区内非法营运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具体方案和执法行动计划,对每月达到的预期目标、预期效果及行动要求等细化明确。
    3.宣传发动,大造声势。镇有关部门按照条块管理原则,共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打击非法营运宣传工作,通过派发打击非法营运的漫画、宣传单张等,让群众出行自觉抵制“黑车”,理解并支持交通执法工作,从而为打非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重点打击阶段(启动阶段完成后至2016年12月31日)
    1.建立机制,强化效果。一是按照《中山市举报交通运输“非法营运”奖励办法》,积极落实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举报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将实行每月通报和季度通报,通报办案情况、执法动态、表扬先进、执法手段培训与推广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
    2.掌握规律,有序推进。在全镇非法营运黑点及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全面摸查的基础上,摸清各高发点非法营运的规律,为精准有效打击打好基础。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每月有联合,每周有行动”的原则,并根据非法营运的运营特点,组织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营运,各有关单位要在人员调配和执法设备的使用上给予大力支持。
    3.围绕热点,重拳出击。根据各阶段工作任务,确定重点打击目标,对群众投诉多、行业意见大的区域和黑点,加大力气重拳出击,尤其是狠抓对南岐路、城轨南朗站、南朗车站、云衢中学周边、石油气充装点等区域非法营运的重点治理。同时,根据网约车的行动特点,确定重点打击方向。此外,固定线路运营的非法营运和危险品非法营运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也应重点打击。
    4.创新方法,全面铺开。充分利用公安(含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视频监控,抓拍违法嫌疑车辆违章行为视频,截取证据资料,要提供给一线执法人员作为证据使用。公安分局、安监分局要加强非法营运高发点及公路重点路段、危化品企业的视频共享。
    5.做好统计,及时上报。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交通分局,每月3日前将上月打击非法营运情况、案件数量、执法经验和遇到的困难等报送交通分局,交通分局每月5日前汇总上报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在12月10日前将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交通分局,交通分局整理上报市交通综合执法局。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总结经验,加强合作。对重点打击阶段的打击成果,取得的经验,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部署巩固提高阶段的具体工作、行动安排,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合作。
    2.同步联动,全面推进。各有关单位形成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执法队伍的模式化、常态化,加强在轻轨站、车站、学校周边、危险品充装点周边等区域迅速出击能力,加强同步联动、密集巡查和全面推进。
    3.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完善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各有关单位间的协作,形成市交通运输局和各镇区联合执法的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公安分局、安监分局与交通分局在各非法营运高发点和重点路段的视频监控共享工作。
    (四)总结加固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巩固成果,加强巡查。对有迹象复发或可能复发的非法营运高发点加强巡查,加强对重点区域巡查,对有复发情况的,组织精锐力量,采取果断措施,集中打击。
    2.对照检查,“回头看”。开展打非工作“回头看”,总结打非成果,对照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检查全镇范围内的非法营运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客运市场是否规范、有序,行业和谐稳定,群众满意度是否明显提升。
    3.总结经验,建档立制。总结执法成果、提炼执法经验,为下一阶段执法工作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提供借鉴,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交通分局要建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档案,进行归档存档。
    四、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交通分局: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拟定方案、制定计划、实施本辖区具体整治打击行动,落实镇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通报和研究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情况,定期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
    (二)公安分局:一是按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协调执法长效机制要求,组织公安、交警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营运执法工作;二是授权交通分局使用部分重要路段视频监控,协助对有关非法营运人员、车辆信息进行识别取证;三是维护执法现场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严惩暴力抗法行为;四是利用流动巡查方式,对车站、市场、学校等人流密集区非法营运高发点的违停集聚行为进行查处;五是加大力度查处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三)安监分局:一是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实施安全监管,严禁违法装载;二是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危险品运输环节监管,对属于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管理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移交处理。授权交通分局使用部分危化品企业视频监控。
    (四)住建局:一是规范管理燃气市场,查处违反燃气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积极参与共同做好燃气运输环节监管,对属于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管理的非法运输燃气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移交处理。
    (五)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协助交通分局加强对学校周边非法营运整治打击,督促有关学校教育学生乘坐合法车辆,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六)三产办:加强对旅行社、旅游区、购物点的源头监管,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非法营运行为。
    (七)法制办:对打击非法营运行动期间的执法、复议、信访等提供法律意见持。
    (八)宣传办: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宣传力度,协调、引导主流媒体积极正面进行宣传报道。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打击行动要突出重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在办案过程中态度端正,行为文明,详细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法律文书齐全,严禁使用构陷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
    (二)拓宽多种宣传渠道
    充分重视宣传媒体的运用,利用网站、电台、报刊、横幅等多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宣传进工厂、进校园、进市场等活动,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营运政策法规,营造强大的打击非法营运声势,形成有利的舆论宣传环境,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从业者合法就业,鼓励群众乘坐合法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