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2023-2027年度)
为进一步探索完善我街道医疗保险多层次保障体系,切实减轻我街道村(社区)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逐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南朗街道办事处制定了《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2023-2027年度)》(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实施方案基本规定
(一)参保要求
1.参保对象:南朗街道户籍人员;从外地迁入的需要入户南朗户籍10年(含)以上(自迁入之日起至办理参保登记之日止,家庭户中有一名成员达到即可)。
2.参保费用:符合参保条件的各村(社区)居民自愿参保的,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缴费,一个参保周期一次性缴纳。
3.参保方式:参保人持社保卡和户口簿等资料到所属各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办理并缴费。
4.参保时间:
①2023-2024年度:2023年5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
②2025-2027年度:每年11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销要求
1.范围界定
既参加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又参加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并符合中山市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政策的人员。
2.报销期限
同一年度报销周期内,首次报销自费和自付费用累计满(含)5000元才可以申请报销,周期内可多次申请报销,但需在报销年度后一年内提出报销申请,过时不予受理。
3.报销比例
个人自费指在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统筹)报销范围外,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个人自付指在医保费用中按政策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起付标准部分、超过起付标准按规定由参保人个人负担部分和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等。
4.报销限额
同一个报销年度或同一报销阶段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三)报销程序
1.申请报销要求: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如购买了商业保险的,必须先申请商业保险医疗费用赔付),每月10日前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
2.申请报销提交资料:
①医疗机构发票原件
②住院证明(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其中之一)或特定病种诊疗卡复印件;
③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
④参保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⑤参保人身份证明、社保卡、户口簿复印件;
⑥《商业保险理赔承诺书》,购买了商业保险的,提供理赔单原件;
⑦《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申请表》
四、对照2020年的《实施办法》,本次《实施方案》的修改内容
1.缴费标准调整
由于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元调整为每月10元,以一个参保周期一次性缴纳。
2.参保周期调整
原《实施办法》的参保周期为当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每12个月作为一个参保周期。由于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自2022年开始,医保年度由当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确保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与当前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的统一性及连贯性,新的《实施方案》,将2023年的7月1日到2024年的12月31日共18个月作为一个参保周期;从2025年开始,将参照市医保政策,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参保周期。
3.最高支付限额调整
由于参保周期的调整,为保障参保人的权益,将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8个月作为一个报销年度,但划分为两个报销阶段,第一个报销阶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第二个报销阶段为:2024年1月1月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6月重复计算);每个阶段12个月限额10万元,两个阶段18个月合计限额15万元;2025年开始就同一报销年度限额10万元。
4.报销程序完善
为避免重复报销,新《实施方案》明确了如同时购买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必须先申请商业保险医疗费用赔付后,才能申请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报销。
5.参照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待遇报销不予受理和不予报销的情况进行细化。
详情请关注“南朗发布”查看《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2023-2027年度)》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到所属村(社区)或南朗卫健分局详询。
咨询电话:0760-8552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