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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朗镇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细则》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朗分局 发布日期:2019-02-27 分享:

  文件:《南朗镇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细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中人社发〔2016〕9号)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南朗镇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细则》,现就《细则》解读如下:

  一、出台《细则》的背景及意义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中人社发〔2016〕9号)文件要求,为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速度与力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以及促进就业创业实际需求,为创客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而制定本细则。

  二、起草《细则》的基本思路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及《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为草拟文件的工作背景。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能分工,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规范补贴资金使用程序和划拨方式,明晰镇财务制度的程序和责任,明确补贴资金应急使用范围,建立补贴资金信息查询和信息公开机制。解决现行《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更多有志青年以入孵创业的形式落户南朗,为入孵的创业者提供共享服务空间、经营场地、政策指导、资金申请、技术鉴定、咨询策划、项目顾问、人才培训等多类创业的服务。

  三、《细则》的主要政策措施内容及相关依据

  (一)《细则》提出的政策措施内容共三大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孵化基地认定条件。

  二是明确了申请认定程序。

  三是明确了组织管理。

  (二)上述内容的主要依据有:省、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及扶持标准等有关文件,在制定《细则》的过程中,还参考了南朗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四、如何推动《细则》更好的落实

  (一)开展《细则》的咨询宣传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村(居)委会的业务交流,指导各单位、村(居)委会进一步落实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资金使用申请。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的补贴资金监管、使用审批工作,监督中介机构不得代收代办补贴资金,不得冒领补贴资金,同时监督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朗分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