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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中山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3-16 分享:

政策文件:《中山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保障我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市民政局制定了《中山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轮候方案》)。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 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轮候方案》 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说明

  2019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 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提出, 2020年底前,各地要制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在满 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的养老服务需求。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作为评估事项。因此,为落实省市工作总体部 署,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我局制定了该工作方案,促进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更加规范的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满足社会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服务需求。

  二、《轮候方案》主要内容

  1、本方案提到的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是指由政府财政投资建设(含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或政府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建设的各级公办养老机构。

  2、有效地利用各镇街公办养老机构现有床位资源,按照《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规范》,通过对辖区内有入住公办养老 机构照护需求的老年人进行失能程度、认知能力、情绪行为、 生活环境、重大疾病、特殊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计分,采用轮候方式,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3、轮候对象划分及轮候通道

  (一)特殊保障通道面对特殊保障对象。特殊保障对象主要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特困供养服务对象中的老年人。

  (二)优先轮候通道面向优先轮候对象。优先轮候对象主要指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

  (三)普通轮候通道面向普通轮候对象。普通轮候对象主要指除以上(一)(二)中情形之外的有入住需求的老年人。

  三、《轮候方案》实施后带来的社会效益

  《轮候方案》的制定,保障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开、公平、 公正地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促进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更 加规范的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满足社会老年人入住 养老机构的服务需求,对健全和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构建我市和谐社会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