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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对标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2025年)》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06 分享:

       点击查看文件原文: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对标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为推动深中通道“硬联通”后城市营商环境“软联通”,在前期广泛调研基础上,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出台《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对标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拟在健全营商制度体系、推动公正司法、规范文明执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优化,推动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深圳,实现深中法治营商环境一体化。

      一、目的和基本框架

      (一)目的:随着我省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出台,以及深中通道今年即将通车,新区(街道)作为深圳向西登陆第一站,要紧抓机遇,做好“东承”桥头堡的答卷。纵观其他城市交通硬联通只是区域融合的先决条件,企业是否水土不服,居民是否无差异感,与竞争城市相比是否具有竞争力,都需要制度软环境对标先进,为全市探索创新。推进新区对标深圳建立健全营商制度体系,规范和保障各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推进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以诚信为基础的营商环境,为深中两地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无差异化的环境体验,成为中山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

      (二)基本框架:一是统一新区和街道的法治建设组织架构,并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营商制度体系。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组建重大项目法律专家库,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加快金融创新。三是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设翠亨法庭,健全商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四是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到监管效能最大,监管成本最优,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五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珠江口西岸(中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翠亨新区法律服务集聚。六是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一)起草过程:2023年初,我市上报省发改委批复《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试验区》。2023年10月25日和2024年1月25日,南朗司法所组织各相关部门,先后到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宝安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调研学习,调研活动后自11月起开始起草《行动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坚持“深圳营商环境法治化有什么举措、中山市营商环境有什么规定、本街道权责范围”三个原则,做到“学先进,遵上位,求创新”,结合《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山对标深圳开展营商环境融合互动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起草形成《行动方案》。

      (二)制定依据:《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参照《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新区(街道)法治建设组织架构。建立翠亨新区依法治区(街)委员会,负责全域法治建设工作,统一接受市法治政府领导,统一开展对标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统一实施管理考核、成果评估和公众满意度调查。

      (二)建立健全营商制度体系。一是积极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加强翠亨新区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等地的制度衔接。二是组建专业法律专家库,为重大项目审查、审批提供法律论证。三是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四是依托法律服务助力金融创新,助推珠江西岸科技金融服务业集聚。

      (三)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争取在翠亨新区建设中山市知识产权东部保护中心。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高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鼓励银行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二是推动建设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翠亨新区人民法庭。三是健全商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深圳宝安区建立跨城区“双联双调”机制,联合成立深中跨界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商协会成立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

      (四)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一是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改革,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改革。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探索推行跨区域、跨领域、跨层级的执法协作模式。四是探索软性执法,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保护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五是配合出台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办法,加快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提供送法进企、法治体检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珠江口西岸(中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示范性数字网络法律服务窗口。出台扶持政策,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整合商事仲裁、公证、司法鉴定、律师事务所等涉企涉商法律服务资源全域集聚。共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居民提供涉外法律查明、法律适用、跨境办证等法律服务,争取下放一批涉外服务市级权限。

      (六)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提升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着力防范化解涉众维权、涉农民工欠薪、涉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隐患。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从严从快惩治对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