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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修订稿)》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21 分享: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修订稿)》

一 、政策解读

      为规范完善我新区(街道)流动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结合我新区(街道)流动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稿)】。

二、文件制定、修订背景

      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中府【2024】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我街道于2024年1月制定并实施了规范性文件《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南朗街道【2024】20号)(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一年,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积分入学实施细则》通过2023年起草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审核情况等程序后印发实施,实施一年来,整体良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管理,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对原《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中个性积分项目进行增加调整。增加“新区(街道)内居住证加分”文字内容,调整了“文化程度”“表彰奖励和社会贡献”“纳税情况”等个性项目分值。具体详见《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修订稿)》。

三、制定依据

        《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

四、《实施细则》(修订稿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实施细则》(修订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起积分入学工作按本细则(修订稿)执行。

五、在新区(南朗)积分入学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是积分入学只接受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不接受其他年级插班生积分申请;二是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我新区(街道)或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房产证地址在我新区(街道)。

六、加分项包括哪些?如何计分?

      本次积分入学满分800分,其中市级共性项目200分,镇街个性项目600分。

      我新区(街道)个性积分项目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如下项目:参加社会保险、新区(街道)内居住证加分、退役军人服务情况、房产情况、文化程度、表彰奖励和社会贡献、特殊岗位、纳税情况、其他加分。其中参加社会保险上限为240分,新区(街道)内居住证加分上限40分,退役军人服务情况上限30分,房产情况上限100分,文化程度上限20分,表彰奖励和社会贡献上限40分,特殊岗位上限30分,纳税情况40分,其它加分上限60分,合共600分。具体计分标准请见《实施细则》(修订稿)。

七、没有社保可以申请积分吗?

      可以。申请人在中山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即可申请积分入学。社保不作为申请必须条件,而是作为新区(街道)个性项目加分必选项目。

八、可以选择父母双方同时积分吗?

      不可以。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来中山工作、居住,满足条件即可申请积分,父母均满足积分申请条件时,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父母一方作为申请人。

九 、积分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积分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报名,一次性提交所有相关证明材料:我新区(街道)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在申请人提交材料后 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在管理平台注明初审通过。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给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审核部门在网上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评分操作。

     积分确认后,我新区(街道)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在南朗街道门户网站或“南朗发布”公示10 个工作日。

十 、积分入学入围后学位怎样安排?

  我新区(街道)根据积分指标数和积分排名确定积分入围名单,统筹安排入读学校。申请人凭积分入学通知办理入学手续。不服从入学安排或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十 一、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及操作指引

  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及操作指引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为准,请广大家长(监护人)持续关注“南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咨询电话:0760-852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