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朗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据省、市博物馆和有关专家对已出土的文物进行的考古研究,认为距今五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已有人类在南朗繁衍生息,南朗古代人类群体,就是商代至春秋战国时期南越人的祖先,也是中山古代人类的祖先。
一、民国前的辖属
据南蓢的龙穴、泮沙、翠亨海边、下沙、崖口、平顶山等地考古发掘发现证明,早在5000~55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就有古人类在南蓢地区生息繁衍。
远古时期,南蓢地处香山岛,位于珠江口外伶仃洋上的孤岛,其境域仅为今五桂山和凤凰山周围的山地和丘陵区。据《中山市志》记载,香山岛在春秋战国时期为百越海屿之地,南蓢地域属香山岛。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香山岛属南海郡地。南蓢地域属南海郡香山岛。汉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香山岛属南海郡之番禺县地,南蓢地域属南海郡番禺县香山岛。晋朝咸和六年(311年),香山岛属东官郡地,南蓢属东官郡地香山岛。隋朝开皇十年(590年),东官县改名为宝安县,香山岛属宝安县,南蓢地域属宝安县香山岛。唐朝至德二年(757年),宝安县改名为东莞县,东莞县在香山岛上设置文顺乡,南蓢地域属东莞县文顺乡。
北宋时,文顺乡改为地方行政单位的香山镇。香山镇的境域是今中山市的石岐、沙溪、大涌、环城、深湾、三乡、神湾、石塘、五桂山、南蓢、翠亨、张家边和珠海市的山场、前山、唐家、下栅一带地方;南蓢地域属香山镇。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香山置县,南蓢地域属香山县长乐乡和永宁乡。明朝洪武十四年(1381年),南蓢地域分别属香山县四字都和大字都。清朝道光七年(1827年),四字都和大字都合并为四大都,南蓢地域属香山县四大都。清朝光绪初年(约1880年),得能都与四大都合并,改为东镇,南蓢地域属香山县东镇。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东镇改为第四区,南蓢地域属香山县第四区。
二、民国时期的辖属
民国14年(1925年)4月15日,为纪念孙中山,香山县改名为中山县,南蓢地域属中山县第四区。民国19年(1930年)5月,第四区改为东乡区,南蓢地域属中山县东乡区。民国20年(1931年)9月,东乡区改称第四区,南蓢地域属中山县第四区。民国33年(1944年)夏,南蓢地域分别属中山县五桂山区和滨海区(民主政权)。民国38年(1949年),南蓢地域分别属中山县第四区、第六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辖属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1月,中山县设置1个区级镇、11个区,南蓢地域分别属第四区的横门乡、丰阜乡、建治乡、滨海乡、第六区的翠亨乡、五桂山区的桂岭乡、桂峰乡。
1952年7月,南蓢属第四区下四区(驻榄边圩)。
1953年3月,中山县改设17个区,3个区级镇,南蓢属五区(驻下栅镇)。同年6月,中山县分出珠海县后,全县设15个区,3个区级镇。南蓢地域分别属第四区(驻张家边乡)和第五区(驻翠亨)。
1955年8月,按广东省人民委员会规定,全县各区均以区(镇)所在地命名,第四区改为张家边区,第五区改为翠亨区,南蓢地域分别属张家边区和翠亨区。
1957年2月,全县撤区改设乡,15个区改划为34个大乡,南蓢地域分别属南蓢乡和翠亨乡。
1958年8月,各大乡建立人民公社,南蓢称东风公社,驻南蓢后门村大夫第。同年10月,全县34个公社合并为7个大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全县共下辖34个耕作区,南蓢地域分别属张家边公社南蓢耕作区和翠亨耕作区。
1961年8月,恢复区建制,建立张家边区,辖公社7个,南蓢地域分别属榄边公社、南蓢公社、翠亨公社。
1963年初,撤销区建制,南蓢公社、榄边公社、翠亨公社合并,称南蓢公社,驻南蓢后门村大夫第,辖生产大队17个,生产队168个。
1970年8月,南蓢公社分出横门一带,新设渔业人民公社,1973年又划出十顷渔村归入渔业公社。
1976年12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县设三个区级镇,25个公社,南蓢公社辖生产大队24个,生产队170个。渔业公社辖生产大队7个,生产队19个。
1983年11月,全县撤销人民公社,南蓢公社改称南蓢区公所,渔业公社改为横门区公所。
1984年2月,中山县撤县设市,南蓢区公所改为南蓢区,辖乡15个,乡级镇1个。横门区公所改为横门区,辖乡4个。
1986年7月,从南蓢区划出翠亨村、崖口村、下沙村、石门村成立翠亨村镇,下辖村民委员会4个及居民委员会1个。12 月,全县撤区改镇建制,南蓢区改称南蓢镇,辖村民委员会20个,居民委员会1个。横门区改称横门镇,辖村民委员会7个,居民委员会1个。
1989年10月,南蓢镇划出麻东、麻西两村归入横门镇。1990年12月,南蓢镇辖管理区18个、居民委员会1个。横门镇辖管理区9个,居民委员会1个。翠亨村镇辖管理区4个、居民委员会1个。1993年1月,由横门镇划出涌口门渔村归入南蓢镇。
1998年8月,撤销管理区,南蓢镇辖居民委员会1个,村民委员会19个;横门镇辖居民委员会1个,村民委员会6个;翠亨村镇辖居民委员会1个,村民委员会4个。
1998年9月,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撤销翠亨村和横门两镇行政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南蓢镇,撤并后的南蓢镇,辖居民委员会3个,村民委员会29个。
2001年11月,南蓢镇部分行政村和居委会调整合并。合并后,辖社区居民委员会2个、村民委员会13个。
2003年9月1日,南蓢镇更名为南朗镇。
202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南朗镇,设立南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