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南区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必胜决心“战疫情、促发展”,坚持“保重点、惠民生“的原则,保障重点,加强统筹。根据新预算法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0年主要预算调整事项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59,574万元调整为69,711万元,调增10,137万元,剔除不属于预算调整事项的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91万元后,本次我区需提请总预算支出调增9,9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59,574万元调整为69,711万元,调增10,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32,707万元调整为30,283万元,调减2,4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26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9,000万元调整为28,500万元,调增19,500万元;调入资金调整为800万元,调减7,200万元。
剔除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91万元后,根据收支保持总体平衡的原则,本区实际支出调增9,946万元。主要是:
1.按照厉行节约、压减非重点项目支出保民生等原则,调减非重点支出2,350万元,其中预备费调剂、调减8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6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减500万元,乘车优惠补贴调减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减180万元;
2.保重点项目支出调增12,29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调增7,660万元,教育支出调增2,80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医疗系统补贴调增942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资金等调增88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调增14万元。
(二)其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调增191万元,新增项目主要包括新冠疫情防控、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受土地出让政策调整等影响,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年初的73,044万元调整为9,929万元,调减63,115万元。剔除不属于预算调整事项的新增上级转移支付45万元及调减结转资金20,830万元,本次我区需提请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42,330万元。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按照收支保持总体平衡的原则,本次我区需提请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42,3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500万元,其中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9,800万元征地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及校舍建设支出等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列支;
2.调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70万元,安排用于市政道路建设、公共厕所升级改造工程支出;
3.调减调出资金7,200万元,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调减相应支出。
(二)其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政府性基金的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93万元调整为138万元,调增45万元,相应调增专项支出45万元,主要安排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示范项目和社工成长计划项目支出。
专此上报,请予审议。
附件:《南区2020年预算调整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