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中山市南区街道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26 分享:

(南区街道办事处)

  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南区街道全面落实上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紧紧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收节支、开源节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街道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根据新预算法相关规定,现将我街道2023年主要预算调整事项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调整由年初42,851万元调整为47,0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97,714万元调整为59,511万元,剔除不属于预算调整事项的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510万元等情况后,本次我街道需提请总预算支出调减44,7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收入项目

  1.上级补助收入调增4,164万元,调整为47,01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调增1,796万元(税收返还调减1,918万元,非税返还调增3,7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2,259万元。

  2.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241万元,调整为6,204万元。

  3.调入资金由年初49,900万元调整为6,528万元,调减43,372万元。

  (二)支出项目

  1.剔除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510万元后,本次支出调减44,713万元。

  (1)按照厉行节约、压减非重点项目支出保民生等原则,调减非刚性支出7,601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调减15,118万元,主要是工改补偿款未支出,调减其他专项上解支出。

  2.截至2023年10月,我街道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支出合计6,51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受土地出让政策调整等影响,政府性基金总收入本次调减73,50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本街道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年初90,811万元调整为17,311万元,调减73,500万元。本次调整中,剔除不属于预算调整事项的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87万元后,本次我街道需提请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73,587万元。调整情况如下:

  (一) 收入项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调减83,115万元,主要是由于土地出让工作未如期完成。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124万元。

  3.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调增9,453万元。

  (二)支出项目

  本次我街道需提请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73,500万元。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1.按照收支保持总体平衡的原则,本次我街道需提请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73,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由于土地出让未如预期,调减产业项目征地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及学校扩建等支出36,146万元,相应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调减调出资金46,522万元。

  2.南区街道本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500万元,相应安排用于产业园区建设、乡村振兴项目、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学前教育。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