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劳务违法案件,本机关已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你(单位)在本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听取当事人意见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城南一路218-226号)办理。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可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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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