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委托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和市的工作部署安排,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了《<中山市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批)>(南区街道)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现将《调整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调整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提交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一、公示期限
2022年 12 月 12 日至2022年 12 月 16日
二、公示地点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网站,同时在《调整方案》涉及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良都社区、马岭社区、北溪社区、竹秀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恒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马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金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寮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沙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和树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公告栏张贴公告。
三、调整情况
结合南区街道实际情况,对成片开发的拟征收范围和开发时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调整NQ01旗山地块的开发时序(其中0.3269公顷用地由2022年调整为2023年,0.7630公顷用地保持不变,仍为2022年);调整NQ02河浦地块的拟征收地块范围(新增0.2723公顷用地、核减0.0798公顷用地)、调整开发时序(由2022年调整为2023年);核减NQ03树涌工业园地块的拟征收地块范围4.9896公顷用地、调整开发时序(其中17.6741公顷用地由2022年调整为2023年,53.3642公顷用地保持不变,仍为2022年)。
单位:公顷
表1 方案调整内容情况表
四、反馈方式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610室;联系人:莫湖燕,联系电话: 0760-88893292
附件:1.中山市南区街道成片开发范围图(调整前)
2.中山市南区街道成片开发范围图(调整后)
3.中山市南区街道成片开发地块开发时序图(调整前)
4.中山市南区街道成片开发地块开发时序图(调整后)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2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