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9〕77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9〕7号)的要求,为规范就业困难人员核定和就业援助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现将2023年06月份南区街道就业困难人员核定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均可通过拨打监督电话、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反馈意见和相关情况,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4日,共3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
地址:中山市南区银潭中路6号
邮政编码:528455
联系电话:0760-88899822
传真电话:0760-88897466
附件一:2023年度南区街道就业困难人员核定名单(202306)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
2023年06月30日